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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在环保部印发的《关于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中,公安部与环境保护部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工商总局、质检总局一起,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新生产机动车环保达标监督检查工作。《通知》指出,将以中重型柴油车为重点,在新车型检测、生产、销售、注册登记等环节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,并于2014年9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送环境保护部。据悉,涉嫌犯罪的,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。
“谁还敢(用)商用车国Ⅰ、国Ⅱ冒充国III、国IV?主管部门现在管环保管得很严,有违反规定就会依法被处理。”一位商用车企业负责人表示,“大家都开始老老实实执行排放标准。” 中信证券汽车行业研究小组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:“未来关于节能减排的相关法律法规将从严实施,今年国III标准执行力度持续严格,明年全国严格实施国IV标准的确定性进一步加强。”
与此同时,守法者的空间正在打开。按照工信部此前的公告显示,2015年1月1日起国III、柴油车产品将不得销售,即2015年起执行国IV排放标准。事实上,市场已经提前启动。李克强总理在今年“两会”报告中,明确表示将2014年将在全国供应国四标准车用柴油,并淘汰600万辆黄标车。
前述研究报告中还指出,国IV标准的全面严格实施,将有助于行业高压共轨比例提升,预计市场规模超过100亿元;SCR、催化剂等相关产品带来新增需求,预计市场规模将超过50亿元。